在通向真理的无穷道路上,利益与美永亘对峙。

令人笃定的是,我不喜欢Berryman的诗。他并不能和Virginia Woolf相提并论。他们的写法都是internal monologue,是的,但那仍不代表他们的作品达到了相同的文学高度。

意识流的难写,并不在于它难读,而在于它要你在意识到这真难读之余,逐渐意识到它并不难读。它是用看似excessive的language铺陈开一片平淡无奇的海面,实则海平线之下深埋着的每一寸都是巨大的信息量。它是看似杂乱无章,实则井然有序;甚至,它比大多有序的更有序。

对哲学与对意识流的爱并不冲突。我听到有人说意识流不符合逻辑——当你在用逻辑丈量意识流时,你就输了。不是因为这只是我在耍流氓,而在于逻辑看的是架构。很多文学乃至社会科学站不住逻辑的脚,因为它们企图搭建的是建筑,自然是一块钢板缩水了一寸,整座楼都要倒塌的。而意识流从头到尾就没想去建筑什么。它做的只是连线,它更关心的是串连与延伸。你可以说一座建筑的几何蓝图有问题,却没法说一条线连错了。逻辑看的是所讲的事物,而事物本身在意识流中是最不重要的。

back to Berryman。其实用internal monologue写小说反而是简单的;写诗要难得多。诗歌,又或说起码在Berryman attempts to write的诗歌的范畴内,最重要的是两个属性:语言的碎片化与精简度。碎片化源于诗歌毫无语法与结构的桎梏所带来的高度自由,一行有多少词都没关系,在哪里换行任你选择,甚至每行之间都可以极具跳跃性。这对意识流有极大好处,亦有极大坏处;好处在于它们都highly random,坏处在所谓stream of consciousness,stream和fragment之间的度很难把握。它追求一种藕断丝连。同理,想要给精简的诗歌做internal monologue,意味着你的语言要同时做到seemingly excessive和intrinsically concise。这太难了。

Berryman,恕我直言,在这些方面并没有做得很好。他的文字并没有精炼得as it should,而所serve的含义也并没有得益于此,从而使其能够以更多层次被剖析开来。我猜想他企图展露于作品之中的self ridicule的态度,可能确实如Steve所说,是有趣的;但这份有趣在我看来又已经到了用力过猛的程度,使他忘却了他理应熟记于心的张弛有度的基本准则。他的用词虽然相较于几百年前的Romanticism来说确实大胆,但这份大胆并不美——而这并不是大胆本身的原罪。Romanticism的用词是stereotypically漂亮的,它们已经被人们赋予了种种固定色彩并在百来年间反复被强调,人们将一切已经玩透了;这件事在中国旧体诗里更加明显。可美难道仅限于此吗?一切庸碌、冗杂、颓芜、喧闹、暴戾、混乱,难道就不具有美感吗?我在这里说的,不是写什么,这些课题在百年前亦不曾缺少。而是以这些方式,这些姿态去写。好吧,你尽可以说,Berryman早已选择他的姿态,那就是一种近乎荒诞狂欢的自谑。可这个人的幽默感又是如此地有限,乃至让人觉得把百年前的王尔德揪过来给他教几课,都能使得这些作品远比现在所呈现出的状态要好得多。

当然了,人们固可以在那个节点,正好需要这样一个文学英雄,实现他们打破无趣的convention的意识投射。可这并不能go against the fact that Berryman is but a mediocre poet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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